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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力充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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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也出現不少以管窺天的問政主張和修法提案。撇開去國父遺像、發兒少津貼等議題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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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立委要求限縮「僑胞」定義為「台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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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至要求在健保法中納入「黃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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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防堵「黃安們」對健保資源的侵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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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入點或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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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思維邏輯和立法結論都失之草率。這類膝蓋反應式的問政模式,恐無助於台灣的制度改革和整體處境。以立委林俊憲所提的「黃安條款」為例,他主張修改《健保法》第八條,增列「國人海外所得未在國內繳稅,且六個月內未有入境中華民國者,即使依規定繳交健保費,也不適用健保就醫」,希藉此規範黃安之類「吃裡扒外」、對台灣缺乏向心的人卻不斷濫用健保資源。從維護健保健全的角度看,制度的漏洞當然要設法防堵,但林俊憲提出的規範條件,卻顯然欠缺深思。最簡單的理由是,根據他所提的門檻,許多在海外留學、短期進修或打工換學的年輕人,馬上將首當其衝成為受害對象。這符合林俊憲的本意嗎?黃安在大陸任意抹黑、醜化台灣藝人,返台就醫卻又耗掉百萬醫療資源,在一般民眾看來,都是極其可鄙可憎之事。然而,台灣健保制度缺漏重重,來自層層陳年糾葛;若僅以黃安為假想敵,必欲去之而後快,一刀下去,可能是其他無辜者先遭株連受害,那就是可怕的錯殺。我們認為,立委問政修法務必力求思慮周詳,原因在此。進一步看,根據目前健保的給付規定,民眾若因故在海外就醫,返台後仍可申請核退費用。如果這項規定不作調整的話,黃安即使不返台尋求救治而留在大陸就醫,他的就診費用最後照樣可以從台灣健保財庫中撈走。如此一來,規定要繳稅及半年內入境的威嚴管制,豈不形同虛設?那麼,大費周章祭出「黃安條款」,卻動不了他一根汗毛,又所為何來?事實上,許多台灣民眾覺得不公平的,還包括許多長年居留海外的人士,卻在晚年返台僅付少許代價即可享用健保。這個問題,和「黃安條款」之指涉有類似之處,脈絡卻未盡相同,不能一概而論。立委在思考黃安的問題之際,如何同時解決旅外公民健保權利和義務之均衡,才是台灣健保可長可久的關鍵改革。林俊憲目前提出的是「防堵法」,唯失之粗糙;更理想的方式也許是「門檻法」,透過納稅及居留紀錄的交叉稽核,設定出不同的「部分負擔」標準,也許才是較合理的解決之道。「黃安條款」的設計,和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主張限縮「華僑」定義為「台僑」,基本上都是台灣「本土意識」的產物。林昶佐認為,僑委會以台灣兩千萬人的資源,去服務海外四千萬華僑,是一種畸形現象;因而主張將「僑胞」的定義法律化,明確定義為「從台灣出去的台僑」。對「天然獨」世代而言,看到任何「華」字,都想要置換為「台」,這並不足奇。但是,如果「台獨」對他們而言不只是嘴巴說說,而需要付諸行動並付出代價的話,那麼,及早爭取最大多數的海外華人支持,難道不是更聰明的作法,何以卻非要「化友為敵」?再說,以僑委會一年區區十幾億的預算,頂多做點宣傳和聯誼工作罷了,又能奢談什麼「服務」四千萬華僑?如果還要把僑胞切割為「自己人」和「外人」,如果香港、馬來西亞華僑都不算僑胞,這又是什麼智慧?多年來台灣民主素質遲未提升,和立委問政的作秀化、即興化、和淺薄化有很大的關係。需要下苦功的議題沒人做,只求吸睛的表演大家爭搶,其結果,弄得質詢很熱鬧,法制卻停滯不前。日前憲兵濫權搜索事件爆發,馬上就有立委要求廢掉憲兵的「司法警察權」;如此膝蓋式的反應,網民意見已多如過江之鯽,哪裡需要立委來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