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林姓男子去年12月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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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友人一起到市區KTV歡唱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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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凌晨他見同行的女性友人醉倒在沙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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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趁機「撿屍」將她帶到附近旅館開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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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對方衣服脫光後發生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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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醒來驚覺旁邊躺了個裸男才知慘遭性侵;檢方依法將林起訴。檢警調查,林男(23歲)當天凌晨3點多和女子一起去唱歌,後來他見女子醉倒昏睡,且意識不清,竟攙扶著對方到附近旅館後性侵。女子控訴,當天喝醉酒在離開KTV時已經沒有印象,直到她醒來發現在旅館內,林男全身赤裸躺在旁邊,自己也沒穿衣服,還感到下體非常疼痛,這才驚覺慘遭撿屍性侵,在友人陪同下報警提告。林到案坦承犯行,另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發現女子當時已經無法自行走路,林在旁攙扶她進旅館,一直待到晚上7點多才離開。另驗傷報告指出,女子下體外陰、處女膜都有多處紅腫、陳舊性撕裂傷,認定林男犯行明確,依趁機性交罪嫌將他起訴。女子醒來覺得自己下體痛,一旁還躺個裸男,才驚覺自己遭撿屍性侵。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