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消保官周錫福與客運司機行車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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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持鐵鎚下車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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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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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司機涉及強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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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被警方送辦;檢方昨天偵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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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獲不起訴處分。
宜蘭警分局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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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姓司機今年2月3日下午5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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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客運沿宜蘭市東港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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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舍路口要左轉時,周錫福開車經過,自右側車道跨越車道線,切入鄭的車道。
鄭被指控,他因心生不滿,沿路閃爍大燈並按鳴喇叭,想迫使周停車,但周未理會,鄭趁周在校舍路與54號計畫道路路口停等紅燈時,持鐵鎚下車尋釁,涉嫌強制罪。
鄭否認犯行,辯稱這起行車糾紛是因為周行車忽快忽慢,他按鳴喇叭,可能引起周不悅;但對方有比中指,他就拿鐵鎚下車理論,雙方有誤會,隔天客運公司就找周和解。
鄭指出,因事發前兩天有人酒駕挑釁,他準備的鐵鎚是為了自保,周對他比中指的行為,他也沒有提出公然侮辱的告訴。
周說,鄭拿鐵鎚時,以質問口氣問為何要切車?糾紛誤會是因自己習慣在路口踩煞車,使鄭誤以為故意擋路,鄭的客運與自己的車沒有很近,閃燈也非逼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