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姓商場女強人,
下酒菜
,指丈夫覺得收入不如她,
主機代管
,動輒對她發脾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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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分居後,
肉乾禮盒
,丈夫溜回家刺傷、刺瞎她的寵物「狗兒子」,
便宜租車
,讓她感到恐懼。她以夫妻已無情義訴請離婚,丈夫否認虐狗,法官以雙方婚姻已難維持判准。
桃園地院調查,江婦原本擔任老師,廿多年前自行創業,開設房屋仲介公司,收入豐厚,丈夫則在私人公司上班,收入遠不如她。
她向法院指出,丈夫要求把所有賺的錢都交出來,她為了家庭和諧只好配合,但每次向丈夫要生活費時,還得看丈夫臉色,遇到丈夫心情不好時把錢隨手一丟,幾近侮辱說「拿去用」,她也隱忍下來。
兩年前夫妻關係惡化,丈夫無故離家,一度返家恐嚇「要掐死妳的狗兒子,要讓妳痛不欲生」,隔天就發現寵物狗兩隻眼睛、膀胱、肛門疑遭刺傷,送醫治療後僅救回左眼,右眼失明,隔了三個月,狗再被利刃割傷,送醫救治才挽回一命。
江婦說,她認為是丈夫下的毒手,因分居後狗就像她的兒子一樣,丈夫的行為造成她極大恐懼,擔心隨時遭暴力報復,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時,江婦的丈夫否認刺瞎小狗嚇妻子,根本沒想報復,而是妻子疑神疑鬼、情緒不穩定,拒絕離婚。
由於江婦提出小狗就醫紀錄,法官認為江婦與狗兒子為伴,心理壓力想必沈重,雖然丈夫否認,但顯已影響夫妻間的信任,且兩人分居達二年,婚姻出現破綻、難以維持,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