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區農改場以一張圖片讓民眾秒懂5大芒果種類。 記者吳淑玲/攝影 分享 facebook 4月至10月各種芒果(檨仔)陸續上市,
,在品嘗美味同時,
,台南區農改場製作一張圖介紹5大常見芒果,
,許多人都說「增長常識了」。排名第一是土芒果,
,也是最早來台灣的芒果,
,由荷蘭人引進,
,產期最早,
,4月即可採收,
,盛產期5至7月,果皮黃綠色,果實雖小且纖維粗,酸甜有味香氣濃郁,是許多人的兒時記憶。 愛文芒果是台灣栽培最多品種,1954年由美國佛羅里達引進,產期5至7月,外皮鮮紅討喜,果實大小中等,果肉香氣濃郁,甜酸適中,符合現今消費者喜好。凱特又稱「9月檨」,和愛文同時引進台灣,為晚生品種,產期可延遲至9至10月,果實外觀黃色,為卵圓形,果肉多汁帶微酸。另外金煌是台灣在地育成品種,由農民黃金煌育成,果實象牙型且大,外皮黃色,果肉纖維細嫩,清香爽口,主要產期6至7月。玉文也是台灣在地選育品種,由農民郭文忠育成,外皮鮮紅且果肉細緻,食用香甜可口,主要產期6至7月。農改場提醒,芒果挑選以形狀飽滿、果體完整、顏色鮮麗帶果粉者為佳,未完全軟熟的芒果,宜放室內陰涼處,太早放入冰箱會使果實的「後熟」過程停止,降低風味和品質;若已成熟,趁新鮮盡快食用。,
蔡政府執政一年多,
,支持度持續滑落,
,最新民調顯示超過4成的民眾不滿總統蔡英文的表現。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經濟部今日將公布去年十二月的外銷訂單統計,
,預估年增率可達十七至廿%,
,而去年一整年的外銷金額,
,也有望突破二○一四年的四七二八億美元紀錄,
,再創新高。此外,
,股市自去年五月廿三日站上「萬點」後,
,至今已連續維持八個月。由此而論,總體經濟的表現確實不俗。然而,弔詭的是,亮眼的經濟數據,卻未轉化成為執政者的滿意度。親綠營的新台灣國策智庫日前曾發布民調,指出蔡英文的不滿意度高達五十一點一%,滿意度只有卅點七%。若與去年九月相較,滿意度更是下降三點九%,不滿意度則上升二點四%。換言之,蔡政府今天所面臨到的最大問題,不是「笨蛋,問題在經濟」,而是「笨蛋,問題在分配」。也就是說,如果經濟成果的分配無法雨露均霑,那麼數據再好,大多數的人民也不會滿意。根據經濟部統計,去年一至十一月,台灣外銷訂單的海外生產比例為五十二點九%,歷年排名第三高。另外,實質薪資仍未走出倒退十六年的困境。甚至在去年第三季,台北四點三五萬台幣的平均薪資,也被北京的四點六萬所超越。簡單來說,在台灣接單,海外生產模式依舊的情況下,縱使出口暢旺,公司賺錢,股價看好,但占人口多數的受雇人員,不僅無法從中獲得合理分配,更可能因為貧富差距擴大,而產生相對被剝奪感。總之,若蔡政府無法針對上述的惡性循環對症下藥,那麼再多再動人的統計數字,也救不了一路向下的民調數字。,
8月底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就年改釋憲聲請案作出的三號解釋,
,對外說明大法官解釋結果與理由,
,社會許多失望聲音。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上星期我以公開信的方式,
,對韓國瑜總統參選人表達有關司法的意見,
,裡面提到國民對法官的不信任,
,是當前司法最大問題,
,這裡就接續談。不信任已是不爭事實,
,但真正不妙的是,大家到今天都沒有很認真看待這個問題,這種態度和不信任本身都是法律文化的一部分。熱心司改的人只是以低信任為改革理由,提出一堆方案都與此無關,以致反覆大改,信任卻持續破底,這也就罷了。對大部分改革方案都相當保留的法官,談到信任問題也同樣抱持某種犬儒態度,認為不必改也改不了,有點自我防衛,也有點自我慰藉的說:什麼行業都可以調查,只有司法不行,因為所有官司,輸的一方一定不滿意,所以真要做民調,法官信任度也許該乘2?其實也是從心底抗拒信任改革。 實際情形當然不是這樣,不僅如我之前提到,別說輸贏,絕大多數受訪者根本沒有任何法庭經驗;而且如果審判有輸贏真的必然影響行業信任,美國、德國等先進國家類似調查,法官為什麼可以維持高比例信任?他們的人民對於法律制度,在「是否對有錢人比較有利」不平感,可以和我們不相上下,但完全不影響對法官的信任。法律文化觀點,也可以從兩岸法治程度雖仍懸殊但法官同樣不被信任得到印證,唯一擺脫這問題的香港,不是因為他們法官特別好,而是英國法官和香港社會完全隔絕,切斷儒家社會所謂差序格局原有的一切想像,如「有關係就是沒關係」,這個文化問題才真的解決。當然還有很多法官認為,不信任全是媒體炒出來的,既治不了媒體,就什麼都不要想。媒體對司法報憂不報喜,碰到敏感政治案件,怎麼判都會加重不信任,這雖非台灣獨有,但在不信任基礎上,確實會使信任改革更難推動。可話說回來,真正病根還是不信任,不能把問題推給媒體就一了百了。我在民國七十四年就和陳義彥教授做了全國第一次法治問題家戶訪問調查,在那個民眾還不太懷疑公權力,媒體也還不是無所不在年代,就大出意料發現,人民對司法是如此陌生與不信任。但為什麼我一再說,不要只把信任當成推動其他改革的理由,而要把它當成獨立問題。因為司法就是法治的最後一道防線,你不能不高度信任那些最後把關者,否則就會有各種迂迴法律的行為,而讓法治好處大打折扣。就司法言,纏訟到底現象所以那麼普遍,很大原因也在老是覺得總會碰到一個對我好的法官。面對這樣的不信任,僅把審級救濟管道減少,最多只能治標。所以訴訟的社會成本變得這麼高,不信任就是很關鍵原因。同樣不能忽略的,是法官面對不信任的心理狀態,已故建築學者漢寶德有一篇動人小品,談信任就是一種幸福,指的是信任和被信任這兩方面,在醫師診間可以看到相當高的幸福度,但法庭就少了很多,比起電影裡的美國法官,我們法官的撲克臉很大一部分是源於面對不信任眼神,儀式化變成最好的心理防衛,訴訟程序本來可以有點社會療癒也沒有了。從不信任到信任,需要意識地去做很多努力,也要仔細評估改革條件。套用經濟學術語說,到上世紀末,我們的司法都還停在供給面改革,審判獨立的完善差不多已是九零年代了,所以是到新世紀我們才有較好條件推動需求面改革,這時把信任問題排在優先處理,已是可能且必要(中國大陸司改就還得先以供給面為重),決策者需要的是正確的問題意識,和解決問題決心。高屋建瓴的國家領導人應看到,東亞國家司法政策都慢慢從生產部門取向,轉向營銷部門取向,在分權體制下,總統的任務就是選擇一位看到問題也有解決問題能力的人來領導司法,放手讓他做,並負起責任。(作者為政治大學講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