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新移民婦女在不知情狀況下「被離婚」,
,因喪失子女監護權而失去居留權利,
,被迫離開台灣。移民署副署長何榮村說,
,移民署會專案提供協助,
,由專勤隊訪視後,
,內政部將允許媽媽們留在台灣照顧新移民之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簽證組科長柯孝宗表示,
,外交部將先延長他們的簽證效期,
,讓移民署有足夠時間做訪查。,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