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夕照列文資?「除非先修法」

淡水夕照到底能不能列入文化景觀?文化部文資局上個月底建議新北市文化局召開「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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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淡水夕照做評估。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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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至今連一次審議會都沒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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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回應「等文資局重新解釋文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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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研議」。
「來淡水除了看古蹟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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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照是最重要的景觀,如果淡水夕照都不能被保護,還有什麼是需要被保護的」滬尾文史工作室總幹事宋宏一感嘆的表示,淡水河口、夕照是台灣重要的人文歷史,也是文化記憶,各地曾受到淡水夕照感動的文史工作者,用盡心力期盼保存,但政府卻為了建設,活生生破壞夕照景觀線。
藝文界人士上個月底連署要求將淡水河口與淡水夕照列為文化資產,反對蓋淡江大橋阻斷夕陽。文化部文資局副局長粘振裕當時回應「淡水夕照屬個案,不宜介入」,僅能建議新北市文化局針對此案,召開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評估決定。
新北市文化局當時允諾召開,但時至今日,卻不曾開過會。
文化局文化資產科長曾繼田表示,府內並不是不召開審議會,而還在等文化部提出解釋文資法的公文。他說,依現行法規,將淡水夕照列入文化景觀仍無任何法源根據,除非修正文資法,否則夕照列文化景觀根本不用談。
宋宏一聞言表示,政府很明顯在卸責;文資局當初要求「審議」淡水夕照,早讓他心生不滿,淡水風景的美怎麼還需審查,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要如何評估夕照的價值呢?與其問專家學者,不如問遊客是否該保留夕照。
新北市交通局綜合規劃科長葉燿墩表示,淡江大橋新建案相關文件已送交公路總局審議,當時的環評已將夕照納入考量,會依流程興建。
日前曾做民意調查,有87%的民眾支持興建,預計最快5年後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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