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La new熊隊投手吳偲佑95年間涉及職棒打假球案,
,大高熊育樂公司提告求償1千萬多元,
,一審判決大高熊公司敗訴,
,官司上訴二審,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昨天判決逆轉,
,判吳偲佑應賠償熊公司150萬,且不得上訴,不過大高熊公司可上訴。 民事部分,一審法官認為吳偲佑當時是以達盛簽約球員代表達盛出賽,並不是代表大高熊出賽,因此判熊公司敗訴,吳偲佑免賠。,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