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在過去30年間不但沒有減少與客戶互動的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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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不斷建立妨礙客戶參與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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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行的法規遵循和紙本作業不見加速與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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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日益繁鎖」。
BANK3.0書中這段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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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盡許多銀行業者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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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建立妨礙客戶參與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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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法規遵循及紙本作業不見改善」;很多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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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出自銀行本意,而是「被管理」的結果。
對台灣的銀行業者來說,比歐美銀行更無奈的是,本地金融業的主管機關「公婆何其多」。
在台灣,能管銀行的「主管機關」,就有金管會、中央銀行與財政部(管理公股行庫),其他像警政署,能管銀行櫃檯高度、各縣市政府可管理分行營業場所。所以,像能否取消銀行收付現金櫃檯的高度限制,金管會要問警政署,涉及外匯交易,則要尊重央行;事權不統一,結論就是,大家都可以「管銀行」,增加銀行的法規遵循及作業成本。
就以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宣示,要打造金融數位化環境及創造金融業進口替代等多項政策為例。有位不願具名的銀行總經理直言,這兩個目標要達成,「須央行鼎力支持」;因為所有外匯交易都歸央行管。像金管會日前宣稱,要把每年金額高達2.4兆台幣的遠期外匯業務,拉回台灣做,銀行說,若央行不主動,金管會根本辦不到。
而「個案掛帥」式管理,也經常主導銀行業務,「建立妨礙其他客戶參與的障礙」。遠的不說,就以今年金管會大肆整頓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業務來看,發生爭議告到金管會的個案不到10件,但在新頒布的嚴管措施下,其他客戶已無投資意願,也讓銀行賠掉一整年TRF生意。
時至今日,接受儲值或收取存款等業務,早非銀行專利,被高度管制的銀行,也絕非客戶之福;想讓台灣的銀行業務進階到3.0版,各大主管機關最好都能建立開放思維,不要再各行其是下指導棋,若讓銀行動彈不得,想要進步,會難上加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