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盟太陽會會長吳錫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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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率幫眾包圍知名輪胎公司陳姓小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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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借500萬元並簽下3500萬元支票;高院認為吳沒開口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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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開畏懼吳的勢力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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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恐嚇無罪的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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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吳錫聰操縱幫眾擁槍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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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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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他1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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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工作5年。
太陽會幫眾林志堅及謝忠宏,分別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刑2年8月、5年2月;非太陽會成員的潘明峰持有手槍,判刑2年7月。曾盈進、洪進雄、楊竣宇、連世宗、潘明峰參加太陽會的證據不足,被控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改判無罪。
2010年2月,陳姓小開透過管道找吳錫聰(49歲)處理他與四海幫成員3500萬元財務糾紛,陳姓小開反而在吳的堂口被吳的小弟團團包圍,先後借給吳500萬元,並簽下3500萬元支票。
板橋地方法院審理認為,吳錫聰的行為不構成恐嚇,但吳擁槍自重,還曾率500名幫眾參加「憨面大」李照雄喪禮,且頻到台中監獄向「太陽會精神領袖」吳桐潭報告江湖事,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判刑16年、罰金100萬元及強制工作5年。
檢方不服恐嚇部分判決無罪,上訴。高院判決指出,吳確實曾向陳姓小開借200萬元,陳後來又給吳300萬元,吳並要求陳開立3500萬元支票;但這是陳畏懼吳的太陽會會長身分,不敢違逆吳的意思所為,吳未出言恐嚇。但組織太陽會操縱幫眾擁槍自重,證據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