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去年因凱擘、全球數位媒體、佳訊視聽等三家頻道代理商的差別待遇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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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罰1.2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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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三家業者僅部分改正、未完全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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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20)日決議合計再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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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萬元。凱擘、全球、佳訊就其代理頻道105年度的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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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對新進、跨區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及既有業者給予不同的交易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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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全國數位有線電視、大豐有線電視、新高雄有線電視、北都數位有線電視或數位天空服務及其競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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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沒有正當理由的差別待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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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制競爭之虞。公平會當時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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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差別待遇沒有正當理由,已構成限制競爭行為,除限期改正,並分別對凱擘、全球、佳訊處以4,100萬、4,000萬、4,500萬元罰鍰,是有史以來對頻道代理商罰最重的一次。公平會昨天指出,三家頻道代理商所提的改正方案,已有部分改正,但仍未完全消除對不同交易相對人的差別待遇情形,因此決議分別再處1,000萬、1,100萬元及1,200萬元罰鍰,合計罰鍰3,300萬元。公平會表示,三家業者所提改正方案,僅減緩而沒有改變其造成案關的系統經營者簽約戶數超過實際訂戶數,甚至為實際訂戶數的數倍,可見交易條件對案關系統經營者與其競爭區域的既有業者仍存在差異。另外,業者所提改正方案,部分未說明系統經營者與競爭者在折扣條件上存在差異的理由,部分未針對簽約戶數超過年度最高實際訂戶數提出找補措施,或未敘明未超過MG的系統經營者,未給予折扣的正當理由,這與公平會要求改正差別待遇行為仍未相符。公平會表示,考量業者的配合改正情形及態度等因素,依公平交易法第40條第1項後段規定予以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