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修法引起勞團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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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在1223上街頭抗議。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勞工議題不斷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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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七休一至十四休二、每月加班工時上限由四十六小時變更為五十四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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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蔡總統喊出最低基本工資三萬的魔幻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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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政府對於勞工政策是盲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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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勞工休時到最低薪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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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政者模糊問題癥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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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粹陳抗團體漫天喊價,問題到底在哪?標準在哪?除了無良企業主外,政府似乎也有責任。近來,因與外商工作接觸,對照過往與政府公部門合作計畫案,有感而發。政府習於碰到問題,即便是簡單不過芝麻小事,為了訴諸內外公信力,經常性委外發包,於是「發包」計畫案便為公務機關最主要業務。然而,明明心中已有答案的甲計畫案,不得不委外執行,承辦人員又因長官交辦乙、丙、丁案,順勢要求承商「順便」協助評估。倘業者不從,通常難將母案(甲案)結案,於是產生民不與官鬥,公務系統與專業系統糾結扭曲之結構亂象。上述問題看似無關緊要,卻反映公務體系沒有人力成本概念。以筆者與外商合作專案為例,每人/天之費率至少單價一千四百美元;若將相同數字換成台幣,仍可聽到承辦人抱怨昂貴或是懷疑專業之心態,試問一個欠缺國際人力成本概念的公務體系,要如何提升蔡總統所期待的勞工薪資?再者,明明招標甲案,卻要求順帶做乙、丙、丁案之行徑,顯不符合廠商原始人力計算之基礎;換言之,廠商只能將多出人力成本吞下,付出更多專業人力,「幫忙」政府評估其他案。以實質作業言,公務體系承辦人對於甲案早有定見,若廠商研究之結果迥異,勢必又無法結案。可悲的是,公務體系猶如井底之蛙,藐視專業提供之建言,且變相要求提供其他案之專業分析,甚至周末前的突發事件,要求隔周一給答案之情事亦然,此類買一送三層出不窮,難道沒有造成民間專業體系勞工無法做七休一、無止盡加班,又薪資低廉之問題?放大產業鏈觀點,為了降低被公家機關剝削成本,後續產生官商勾結、偷工減料、競爭力低落,無法提振產業創新等問題。近來勞資爭議濫觴,為勞基法修正為一例一休,去年華航罷工後,陸續有諸多勞團發難,至今已有遍地開花之效應。休時多、薪資高人人稱羨,靜下思考外商對於專業給予高度重視,不吝嗇於人力成本;反觀國內的公務體系,至少該給予專業勞工基本的尊重,以及別再壓榨民間專業體系,讓專業勞工們能獲得應有的酬勞以及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