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擬修正銀行法,
社群行銷
,委託世新大學法律系的研究報告出爐,
台南裝潢公司
,報告內容有兩大建議:一、銀行違法情節重大者,
工商日誌
,罰金無上限;二、可針對未如實申報利害關係人的銀行董事或經理人裁罰。即將出任銀行局長的金管會主任秘書邱淑貞,
台中 網路
,預定8月15日履新,
IPCAM 400 萬畫素
,金管會最終的修法方向,
台中 監控
,待邱淑貞上任研議、並呈報金管會主委李瑞倉拍板後,
PC銘版
,才會定案。去年銀行界爆發諸多重大違規缺失,
椰子水
,多名立委質疑,現行銀行法的懲罰力道不夠,比如罰金上限最高只有1,000萬元,無法對違規的銀行產生嚇阻,因此要求金管會研議修正銀行法,提高罰則。金管會委託世新大學法律系,檢討銀行法的相關罰則,研究結果7月底出爐。根據研究內容,主要有兩大修正內容。第一、建議參照金融消保法第30-1條規定,銀行違規情節重大者,罰金無上限、不受最高1,000萬元的限制。另一個修正,則是銀行董事或經理人未如實申報利害關係人,除了懲罰銀行,也要懲罰未申報之人。以鼎興牙材案為例,前董事何宗達未向永豐銀行申報,與鼎興牙材負責人何宗英是姻親,致永豐銀行未按利害關係人授信的程序,對鼎興牙材放款,被金管會罰1,000萬元。但研究報告認為,董事或經理人未如實申報,是個人行為不當,結果挨罰的是銀行,責任關係並未釐清;而且個人不誠實申報,銀行往往難以發現,因此也應苛責未誠實申報個人,例如罰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