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聽內容挪他用 處三年以下徒刑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馬拉松式審查「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整合債務比較

,從早上九點審至晚間十一點多,

高雄徵信社

,初審通過「黃世銘條款」,

房屋二胎利息哪家低

,明定公務員若把監聽內容挪作他用,

整合負債條件

,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銀行二胎代償

,避免監聽淪為政治偵防工具。
草案也明定,

高雄二胎房貸利率比較

,偶然監聽所得犯罪資料應予銷毀;且監聽票聲請以監聽一人為限,

房屋民間二胎利息

,非同一案件的通訊監察聲請書,

滅火器商品

,應另案聲請,避免「肉粽串式擴線監聽」。
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吳宜臻、尤美女昨在審查過程中全程參與討論,國民黨立委下午離席後,就未再回到司委會。
草案提及,為避免有心人士預錄監聽內容後,選擇性聽取、另外使用,導致監聽氾濫。因此明定監聽應採「同步監聽」,由執行者親自監聽,禁止預錄後再以人力聽取。
此外,所有通訊監察書聲請流程及所得資料之保管、使用、銷毀,經手人應建立連續流程履歷紀錄,並應與台灣高等法院通訊監察管理系統連線,由高等法院另立卷宗保管,以備查核。,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漸進式排名
網域申請
網路行銷達人
關鍵字達人
關鍵字優化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SEO
虛擬主機租賃
台中行銷達人
網路代銷公司
台中網頁設計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關鍵字優化
專業網頁設計
FB粉絲團經營
購物網站租用
網路行銷顧問
粉絲團經營
關鍵字廣告
網頁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