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董事長施俊吉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
,這次兆豐金洗錢疑雲凸顯出,
,獨立董事這樣的職務一方面是有民事責任的,
,要是違反證交法規範,
,更必須負起刑責,
,希望未來再加強對獨董責任的落實要求。市場質疑,
,不少公司設立獨立董事當門神,
,但獨董是否肩負起監督制衡角色,卻不一定。對此,施俊吉認為,獨董不僅有民事責任,要是違反證交法,更要面對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責。,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