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球員工會指控不實 聯盟:沒回覆說不協商

有關球員工會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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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盟:沒回覆說不協商。 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中華職棒去年11月組軍參與亞洲職棒冠軍爭霸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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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職棒球員工會今天發新聞稿指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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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球員參與非合約內賽事已違反契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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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控訴中職與猿隊球團拒絕依法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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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中職提出雙方的公文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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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斥工會「拒絕協商」的說法。工會新聞稿內文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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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盟長期漠視球員權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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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決定依循我國法律保障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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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聯盟及球團依「團體協約法」提出團體協商。然而本會依法提出的訴求,以及萬不得已的法律行動,竟再一次被聯盟與單一球團傲慢忽視,拒絕依法協商。」因此向行勞動部提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中華職棒針對工會的說法提出嚴正聲明,指工會「扭曲事實」,副秘書長王惠民也強調:「聯盟沒有拒絕協商。」同時針對雙方行文的時間和內容進行說明。工會在去年9月、10月兩度發函聯盟要求說明亞冠賽參賽權利義務,並請聯盟召集會議,王惠民表示:「聯盟回覆說,會經過常務理事會決議來執行,也會替球員爭取包括保險在內的最大保障和權利。」工會接著在10月23日第三次發函,依法向聯盟與球團提出團體協商,並指稱聯盟在30日的回函中重申「球員應應履約依安排出賽,權利義務不予說明。」對此王惠民反駁,「聯盟有再次說明,依照選手合約,選手應依照聯盟安排來參加比賽和活動,我們認為是依法有據。」然而工會接著在11月3日、12月18日兩度發函請聯盟與球團於法定期限內回覆協商需求,並在12月21日收到聯盟回函,指聯盟「消極表達退居球團之後,被動配合出席。」王惠民再喊冤,「工會11月3日來的文說不認同我們的說法,12月又要求協商,我們回文內容提到,請工會提前向4球團協商時間地點,再提前跟聯盟講,聯盟會配合出席。」王惠民重申,「工會提出要協商,希望聯盟安排,但我們回文請工會安排,後續他沒有告訴聯盟怎麼做,就說聯盟不協商?」對於工會提出的團體協商,聯盟表示一直是「敞開大門」,秘書長馮勝賢也表示,今天已經有和球員工會理事長周思齊聯繫,「可以隨時約時間來談,從我上任到現在都是一樣的態度。」周思齊今年2月才新上任,馮勝賢表示,「從他上任後就有跟他聯繫,溝通上沒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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