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訂最低工資法 最佳時機還未到

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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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日前已邀集跨部會官員、學者、工商團體研商「最低工資法」的立法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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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勞工基本月薪可能拉高到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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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總會憂心這項立法對全台140萬家中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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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占總數七成、五人以下的微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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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有很大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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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政府在立法前能夠與中小企業充分溝通。制訂「最低工資法」是蔡總統競選時所提政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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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勞基法」二度修正引發激烈爭議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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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對「最低工資法」的立法轉趨低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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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未設定時間表,但近來跡象顯示,政府基於選舉及政治因素考量,在年底前推出「最低工資法」,似已勢在必行。 首先,時代力量已提出「制訂最低工資法」全國性公投,並以「打破低薪、翻轉過勞」為號召,進行連署。民進黨為搶勞工票,顯然正加快腳步,以行動來兌現蔡總統的勞工政見。其次,5月中行政院長賴清德親自召開「我國薪資現況低薪研究及其對策」記者會,宣布將調高基本工資,並制訂「最低工資法」,落實基本工資的制度化,同時調高中央政府機關派遣工、工友月薪至少3萬元。這項政策的目標顯然是為挽回因勞基法修正造成勞工的離心離德,尤其月薪普遍低於3萬元的年輕族群。鑑於「最低工資法」立法,尤其是政府心目中最低工資3萬元水準,可能引發巨大的後遺症,基於媒體責任,我們要再三提醒政府應回歸經濟專業,針對「最低工資法」相關內容、立法時機及可能造成的廣泛影響,進行通盤考量及精準評估,切勿因倉卒立法而重蹈勞基法修法的覆轍。嚴格來說,此時此刻制訂「最低工資法」,除了滿足少數人的政治目的外,並不是真正為勞工謀福利,我們提出這樣的警告,主要基於以下四大理由:其一、立法動機明顯政治化。最低工資是為保障勞工及其家庭的最低生活水準,目前勞基法及相關子法對基本工資已有相當完整的程序規範,並已執行多年;在基本工資審議上,主要兼顧勞資雙方立場,以避免超越市場現實的調薪作為。而倡導制訂「最低工資法」,就如同推動全國性公投的時代力量所楬櫫之目標,主要是為打破國內低薪現象,換句話說,就是要以立法大幅提升勞工薪資,那麼,試問最低薪資要訂多少才算合理?是蔡總統的夢想的3萬元?是馬上達成或分幾年逐步達成?這些問題都不容易在社會達成共識,那麼,立法的意義又何在呢?第二、違反訂定最低薪資的原始目的。行政院調高中央政府機關派遣工、工友月薪至3萬元以上,很明顯是以最低薪資3萬元為目標,但迄今為止,全台灣約有三分之一、逾300萬勞工月薪不到3萬元,這種低薪現象是經濟結構及產業發展模式扭曲所造成,不從解決根本問題著手,卻要立法硬把三分之一的勞工薪資拉高,並視之為最低薪資水準,這顯然已悖離保障勞工最低生活水準的原始目的。第三、對產業尤其中小企業衝擊過大。依據國際勞工規範,訂定最低薪資不能、也不應該有兩套標準,如果大幅調高最低薪資,受衝擊最大的就是僱用勞工最多的勞力密集製造業及以中小企業為主的服務業,這些業者勢必以減少僱用勞工或關門歇業來因應勞動成本大幅增加,從而將導致就業機會減少,結果受害的是眾多低薪勞工。第四、經濟的不確定性。當前美中貿易戰正持續擴大及蔓延,台灣和大陸經濟唇齒相依,台商「以大陸為工廠、以美國為市場」的產銷模式,很可能成為貿易戰最大受害者之一,在經濟變數大增的敏感時刻,以立法提高最低工資更為不宜。其實,制訂「最低工資法」的關鍵,是在各界對基本工資水準要達成一定共識,這還需要很多努力,在此之前,暫緩立法方為上上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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