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說,
,因繼承或遺贈取得的房屋所有權,
,非屬契稅課稅對象,
,因其遺產已依遺產稅法規定課徵遺產稅,
,為免同一移轉財產出現重複課稅,
,契稅應予免徵。 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
,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
,均應申報繳納契稅。反之,如取得不動產所有權,並非透過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等六種方式,即非屬契稅課徵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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