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證他「發達」 前妻討贍養費敗訴

周姓女子與吳姓男子離婚,

台中行銷達人

,約定吳男每月要給付兩萬元贍養費,

租車

,「日後發達」還要再付五十萬元;吳後來積欠廿一萬元贍養費未給,

無骨鳳爪

,還出國、買車,

韓國泡菜

,被周女提告要求全額支付。法院審理時吳男說「日後發達」是指像王永慶一樣有錢,

鴨賞

,法官認為周女提不出吳「發達」實據,

網域申請

,判吳僅須給付廿一萬元,

微波料理

,五十萬「發達金」不必給。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周、吳育有二女,十五年前協議離婚,約定吳男每月支付二萬元贍養費給周女,另須給一百萬元,先付一半,另五十萬等發達再給。但吳男從去年一月起每月僅給一萬元,今年二月未付半毛。周女認為,吳男離婚前赴加拿大等五個國家遊玩,最近換中古車遊山玩水,顯見「發達」,因此提起給付贍養費告訴,要求吳男給付去年一月至今年七月積欠的贍養費共廿一萬元,及遲未支付的五十萬元。吳男辯稱,二萬元是小孩扶養費,因大女兒已大學畢業並就業,他才改付一萬元;今年二月疏忽忘了給。至於五十萬元當初約定是「日後男方發達」,必須等他像王永慶或有上千萬存款,才有能力支付。台南地院家事法庭認為,雙方當初約定吳男每月給付二萬元給周女作為子女教育費及贍養費,並未註明子女成年後可減少或不用支付,因此判吳男必須支付廿一萬元贍養費;至於吳離婚前出國玩,與契約所定「日後」發達要件不符,吳後來換購中古車,亦難認定他已「發達」,五十萬元「發達金」,暫時仍不必支付。,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台中行銷達人
台中網路公司
漸進式排名
網路行銷達人
虛擬主機租賃
自然排序
主機代管
台中操作排名
網頁設計
專業網頁設計
專業社群行銷
網路行銷顧問
FB粉絲團經營
關鍵字廣告
購物網站租用
行銷達人
產品代銷
網站優化
社群行銷達人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