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蔡正元「虞逃」、「滅證」、「勾串」全都有

台北地檢署指控前國民黨政策會前執行長蔡正元涉嫌背信,

台中婚禮顧問教學

,聲請羈押禁見蔡正元獲准;台北地院凌晨發布新聞稿表示,

台中結婚禮車

,蔡正元雖否認犯行,

棉質內褲

,不過,

童裝

,依檢察官提出證據資料,

結婚禮車 出租

,足認蔡正元涉犯刑法背信、業務侵占罪,

高雄清潔公司

,且犯罪嫌疑重大,

怪獸大學內褲

,因此裁准羈押禁見。台北地院指出,蔡正元所涉案犯罪金額高達數億元,而部分款項流向未明,部分款項流向蔡正元所設的香港帳戶,「犯罪所得已有流向海外之情」;蔡正元前因法院判決應返還中影1億7千餘萬元,經強制執行中,已積欠甚多債務,依蔡的陳述,其名下無資產,僅有通告費收入,也有逃亡的能力及動機,「有逃亡之虞」。此外,背信案資金流向經查核後,多以現金提款、存款方式製造斷點,以隱匿金流增加追緝難度,「有隱匿犯罪事證之情」;另外,阿波羅公司2007、2008年度的帳冊於蔡住處扣得,其餘部分未扣得,蔡辯稱與他無關、非他所管領,不過,帳冊關係阿波羅公司各款項進出名目及用途,蔡正元「有湮滅此部份證據之虞」。蔡正元與同案被告、證人對於聲請書附件、附表所示部分款項用途、目的、流向等陳述歧異,且同案被告、證人多為被告的親屬,「亦有勾串共犯之虞」。台北地院指出,法官審酌國家刑事司法權的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之維護、蔡正元所犯金額極鉅等情,以比例原則衡酌羈押對蔡正元人身自由之限制,認為如對蔡正元採其他較輕微之強制處分手段,不足以擔保後續偵查及審判程序進行,因認蔡正元有羈押的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FB粉絲團經營
便宜網站
產品代銷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關鍵字優化
關鍵字優化
漸進式排名
網路代銷
網路行銷顧問
台中網頁設計
台中操作排名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排名系統
排名優化
關鍵字廣告
網頁設計
行銷達人
網站優化
台中網路公司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