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氣爆善款? 受災戶告陳菊

一群高雄氣爆區受災戶昨天到高雄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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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鈴控告高雄市長陳菊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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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各界資助災民的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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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市府用來請律師脫免國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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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公益勸募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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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善款」。
高雄市法制局主任祕書尤天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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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尊重不同意見的表達,對於善款的使用,一直依法處理。
有關氣爆受災戶聲請國賠案者訴訟補助,尤天厚說,只要在法律範圍內,會儘量補助,如有未實際住在災區,或請求賠償金額遠不及訴訟補助費3萬元的個案,才可能進一步評估補助方式。
20多名苓雅區福海里、林榮里等里災戶,昨天上午10點,頭綁紅布條、手持「陳菊技術性阻撓國賠」、「代位求償=(等於)脫免市府責任」等標語,由社會服務協會創辦人孫健萍帶領,到高雄地檢署前,連連高呼「雄檢硬起來」、「起訴陳菊」等口號,控告陳菊違反公益勸募條例及背信罪。
海福里受災戶黃媽麗說,市府找土木技師對修護她的房屋鑑價,估價要4萬多元,可是她找廠商來估價,卻要一、二百萬,差額這麼多,要怎麼修房子?
孫健萍說,高雄市政府收到善款,沒理賠給災民,也沒依國家賠償法規定,在30天內與請求國賠的災民協議,反而委請律師來脫免市府的國賠責任,要跟災民對簿公堂,不但是「沒良心的市府」,也違反公益勸募條例的精神,根本是「事主假公親」的行為。
「各界捐贈的善款,並不是陳菊及市府的私產。」孫健萍指出,市府在10月27日發布「高雄市81石化氣爆災害受災者法律扶助計畫」,規定對訴訟費用有排外條款,等於要災民先墊付律師費、負擔裁判費,且訴訟案件要市府評估有實益,以及有勝訴可能,才給補助,相當不合理,違反捐款者的初衷,已構成刑法背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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