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藝天王豬哥亮將長眠的擁恆文創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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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區總裁陳振豐因竊佔靈泉禪寺土地蓋墓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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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判陳4年徒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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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沒收100萬4320元犯罪所得。判決書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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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歲的陳振豐身兼高意建設公司、國統環保工程開發公司創辦人及實際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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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間他計畫興建墓園(擁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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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靈泉禪寺商借大水窟段10筆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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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高意、國統公司在自己土地範圍挖土、填方時,「暫時」借道通行。當時約定2年1期,但陳2002年時卻僱工整地與挖、填土,改變地形、地貌,再向基隆市政府工務局建管課申請建築線指定。還陸續在這些土地上完成鋼構底基的擋土牆、牆樑,再向基市府請領使用執照。這些土地已無法回復原貌。2007年,靈泉禪寺的土地上被鋪上柏油、種植草皮、蓋警衛亭,還樹立了「擁恆」的墓園招牌,全部以「國統」竊佔使用,靈泉禪寺法定代表人得知土地已經「變形」,且無利用價值,多次向陳索討,陳卻置若罔聞。基隆地檢署發現禪寺多次向基市府陳情,主動偵辦。「我沒有犯罪!」陳振豐稱1995年時和禪寺簽切結書,是因為廟方希望他和基市府協調道路彎曲問題,後來他買了土地想和禪寺交換,但禪寺又後悔,至今交換未成。辯護人則認為竊佔為即成犯,檢方遲至2014年底才起訴,已罹追訴權時效,應免訴。高等法院在判決書一開始即認定追訴權時效至2019年6月18日完成,沒有罹逾時效。高院審理認為,靈泉禪寺沒同意陳造橋鋪路、還被劃入「擁恆」園區內,且禪寺2005年時就不願再出借土地,如果陳振豐無占有之意,土地借用即應以「2年為1期」能回復原狀的方法暫用,怎會蓋出至今無法拆除的永久性設施?說沒竊佔犯意不足採信。高院認為陳振豐利用靈泉禪寺「慈悲寬容、與人為善」之心,假借道卻真占了6千餘坪的土地,土地增值可能達數百億元,對被害人要求返還土地還敷衍了事,重判他有期徒刑4年,沒收不法所得。豬哥亮將下葬擁恆文創園區的立足星空墓園。圖/本報資料照片。記者游明煌/攝影 分享 facebook 擁恆文創園區總裁陳振豐因竊佔靈泉禪寺土地,遭高等法院重判4年徒刑確定,他實際負責的高意、國統公司100萬的犯罪所得須沒收。圖/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