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蔡姓老翁3年多前發生車禍,
工商日誌
,頭部受創,
商業攝影
,住院治療25天後出院。1年多後,
南洋珠
,蔡男以車禍造成失語,
人像攝影
,向保險公司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廢理賠遭拒。基隆地方法院審結,
短褲
,以醫院診斷資料認定符合理賠標準,
公文櫃
,判決保險公司應付112萬元理賠金。
判決指出,
台中安招財斗首
,蔡姓老翁2010年6月22日步行時被楊姓男子開車撞傷,
造景
,醫院檢查發生他有外傷性蜘蛛膜下腔出血併硬腦膜下腔出血、顱骨骨折等傷勢,
高低肩
,住院25天後出院,醫師囑附要定期回診。
蔡姓老翁車禍後出現行動不便及語言障礙,家人認為傷勢符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第1級殘廢給付要件,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133萬元。
保險公司依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評議結果,認為蔡姓老翁發生車禍時並未進行腦部手術,傷勢對中樞神經系統影響。事後出現行動不便與語言障礙是他的腦部自行萎縮造成的,與車禍並無因果關係。
根據醫院提供病歷,老翁住院治療期間,並無行動不便情形,直到2010年11月回診時才出現下肢無力,疼痛無法行走症狀,法院認為行動不便與車禍應無因果關係。
但蔡姓老翁在車禍前並無失語病症,車禍1年多後,醫師發現有「喪失言語機能障礙」。老翁說,車禍造成他左側額葉有外傷性蜘蛛網膜下腔出血,導致失語病症。法官根據醫院提出的診斷報告,採信蔡姓老翁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