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中案/學界要求NCC 捍衛3項停止條款

旺中併中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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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旺中不願履行3項停止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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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通傳會NCC提出行政訴訟。台灣法學會、澄社與台灣守護民主平台今天舉行記者會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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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傳會(NCC)主委石世豪近日若干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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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網路平台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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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須擔心媒體集中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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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數位匯流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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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整併才有競爭力,令人憂心NCC對訴訟消極以對,有放水之虞,因此集結學界力量,提出「法庭之友」意見書,針對旺中寬頻要求撤銷原處分的論證,一一提出辯駁,並要求NCC極力捍衛做成的3項停止條款與25項附款許可。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澄社社員邱文聰表示,上周四(22日)石世豪赴立院發表「防止媒體壟斷及言論集中現象」專案報告,報告中提出網路成為新興資訊管道,民眾無須擔心媒體集中化效應,更以北非茉莉花革命為例,邱直批,論點倒果為因、荒謬至極。另外,石也表態,數位匯流時代,媒體整併成趨勢,才能具有全球競爭力,邱文聰表示,一番親資方言論,讓民間憂心NCC在行政訴訟中放水。
中原大學法學院財經法律系副教授、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徐偉群也說,社群網站雖是資訊管道,但傳遞公部門的消息來源仍是傳統媒體,換言之,傳統媒體角色並未式微。特別是,有些自網路崛起的意見領袖,也進入傳統媒體領域,更可證諸傳媒力量。徐偉群說,旺中併購案已成指標性案件,如今又有具高度政經影響力的資本家收購壹傳媒,一再顯示媒體正淪為財團的私人工具,用來控制意見形成,對政府部門決策施加高度支配力,呼籲NCC秉持主管機關法律任務,積極捍衛原處分,絕不能以低密度的許可管制或法律規範原則抽象為由,任意放水。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助研究員蘇彥圖表示,媒體屬特許事業,且做為社會公器,媒體經營為社會公共託付,影響力審查不只產業經濟觀點,還包括政治經濟影響力,因此,NCC不只該管,更有實權進行高密度的審查與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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