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因浩鼎案遭判申誡提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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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他出庭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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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處雖輕、但對他是不可承受之重。 記者林澔一/攝影 分享 facebook 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因浩鼎案被監察院以未依法據實申報財產等八項違失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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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判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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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提再審。公懲會昨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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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強調申誡懲處雖輕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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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他是無法承受的重中之重;監院代理人則以無新事證不可當再審理由。翁啟惠案是公懲會繼前天公開審理台大校長管中閔在媒體撰文被視為違法兼職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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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主動公開審理,訂本月十八日宣判。 昨天清晨五點才自美返台的翁啟惠表示,雖然有些朋友勸他放下,說申誡已經非常輕微,現實上也沒影響。但他是個科學家,一生追求真理及事實,不能接受錯誤的判決加諸在他身上。公懲會四月以翁未依法據實申報財產、未揭露可能發生利益衝突情事兩違失,判他申誡。再審庭上,翁提出逾百筆資料佐證。翁說,二○○五年就和妻子在美國設立家庭信託,最終受益人是子女,二○○九年至二○一二年初,接受浩鼎生技董事長張念慈建議投資股票。翁主觀認知,這些錢當時就給了成年子女,不是夫妻的財產,不在需申報範圍。翁指中研院多年規定,院長沒執行技轉職權,他雖是「創作人」,但當時的中研院技轉利益衝突迴避處理原則關於應揭露可能發生利益衝突情事規定,未包括「創作人」。監察院訴願審議委員會三月廿八日撤銷先前對翁二一○萬的裁罰,翁的律師據此以翁沒財產申報不實,向公懲會請求再審。監院代理人表示,訴願性質是行政處分,決定書內容於五月三日發文,本案沒有漏未審酌證據,且訴願委員會的決議對公懲會也無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