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官方:網路平台轉載新聞 須先獲授權

中國國家版權局今天約談百度、新浪、騰訊等13家網路平台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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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堅持「先授權、後使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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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授權不得直接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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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主動標明作者及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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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歪曲篡改標題」。根據中國國家版權局微信公號公布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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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舉是以7月間中國相關單位聯合展開的打擊侵權「劍網2018」專案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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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執法依據。 公布內容提到,中國國家版權局今天共約談趣頭條、淘新聞、今日頭條、一點資訊、百度百家號、微信、東方頭條、北京時間、網易新聞、搜狐新聞、新浪新聞、鳳凰新聞、騰訊新聞等13家網路平台代表,針對專案執行時發現的突出問題作出要求。根據公布,中國國家版權局要求這些業者進一步提高版權保護意識,確實加強版權制度建設,全面履行企業主體責任,規範網路轉載版權秩序。具體要求包括,若直接轉載傳統媒體作品,要堅持「先授權、後使用」的中國著作權法基本原則,未經授權不得直接轉載他人作品;依法轉載時要主動標明作者姓名和作品來源,不歪曲篡改標題和作品原意。此外,若是用戶轉載他人的作品,也要確實強化用戶管理,須在顯著位置提示用戶「遵守著作權法,不違法轉載他人作品」;且要有效防止用戶未經許可違法轉載他人作品、洗稿等侵權行為;對多次侵權被投訴的用戶,應採取列入黑名單、暫停或終止服務等懲治措施。中國國家版權局表示,下一階段,各級版權執法部門將重點打擊網路轉載領域存在的各類侵權盜版行為,引導網路企業加強版權自律、規範版權管理,推動網路平台與權利人(組織)、版權相關聯盟(協會)展開版權合作、探索符合需求和傳播規律的轉載授權模式,維護版權秩序。中國大陸國家版權局約談百度、新浪、騰訊等13家網路平台代表,要求堅持「先授權、後使用」原則,未經授權不得直接轉載。 網路照片 分享 facebook 中國大陸國家版權局約談百度、新浪、騰訊等13家網路平台代表,要求堅持「先授權、後使用」原則,未經授權不得直接轉載。 中新社 分享 facebook 中國大陸國家版權局約談百度、新浪、騰訊等13家網路平台代表,要求堅持「先授權、後使用」原則,未經授權不得直接轉載。 路透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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