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景美街雨遮…私設要拆 公設不必?

為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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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近日在景美街北段商家門前張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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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自行拆除自宅門前遮雨棚與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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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拆除範圍僅限北段自設遮雨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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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段市府設置遮雨棚不在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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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質疑只准州官放火。
市府消防局副局長陳郁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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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遮雨棚是為救災安全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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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若有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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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會勘討論拆除範圍與時間。
市府自5月起,推動「北市消防搶救困難老舊商圈公安稽查改善專案」,以劃設禁停紅線、清除廣告物、違建棚架、道路障礙與電纜線等物品方式,著手淨空全市1632處狹小巷道,其中還包括20處搶救困難商圈。
配合專案市府近日在景美街北段27戶商家大門前,張貼建物遮雨棚屬違章建築,限期9月6日前自行拆除完畢,否則9月9日起,市府就要強制拆除。消息一出引發地方反彈,向本報投訴。
居民林先生質疑,市府說景美街北段私設雨棚影響公安,但中、南側市場處公設雨棚卻沒事,根本是「只許州官放火」,懲罰北段當初未配合施作遮雨棚。
販售生鮮漁獲的李先生則說,因公安拆遮雨棚沒意見,但應有配套,現在市府只管拆,卻沒考慮消費者與商家面對曝曬雨淋問題,為避免販售食品腐敗、消費者淋雨,各攤商最後只能再自設棚架,讓傘花朵朵開,「這樣會比較好嗎?」
議員林奕華也說,公安與市場發展間應可取得平衡,市府沒有配套就強拆的做法,凸顯各局處橫向單位聯繫斷層,將舉辦會勘要求市府到地方說明。
建管處表示,住戶不論是使用固定雨棚或伸縮雨棚,只要在9月6日前,能讓自宅前自路中心起算,可維持寬3.5公尺、高4公尺淨空,即不會強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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