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張姓男子去年5月18日深夜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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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警方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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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將車輛停放在加油站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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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位爬到副駕駛座、撥打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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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佯裝在等待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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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員警當時未見有人下車,直覺有異盤查,發現張男渾身酒氣,員警當場要求施行酒測,張男不願配合,連聲爆粗口,還稱要如廁,與警方爆發衝突,張男一氣之下揮拳。基隆地方法院審結認定,張男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張男遇員警攔查時,聲稱負責開車的友人在加油站上廁所,但員警說,並未看到有其他人下車,懷疑張男涉嫌酒駕,要求酒測。 張男反倒先要求要小便,員警放行、在旁等候,但張男發現員警在側錄影像,心生不滿,一連罵了好幾聲「幹」,被員警制止,張男又改口要上大號。由於張男酒後腳步踉蹌,員警陪同之下以手扶背催促他,並要求張男如廁時不能關門,張男不滿被強迫,數次企圖關門未果,頻罵「他媽的基隆警察局都是這種樣子啊」等語,還丟出沾了穢物的外褲,怒斥員警阻擋他上廁所。之後,員警再次要求進行酒測,張男否認有駕車行為,拒絕配合,打算趁勢離開現場,被員警攔阻之下,他揮拳打員警前臂數次,被在場員警齊力壓制逮捕,被開立拒測罰單後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警方證稱,張男頻頻以如廁急迫為由,迴避酒測,還出言侮辱員警,妨害公務犯行明確。張男到案坦承妨害公務犯行,但辯稱當時警方一直不讓拉肚子的他如廁,再加上有喝點酒,情緒一時激動,又擔心會被吊銷駕照、開罰單,才會有上述犯行,還稱當時雖有罵髒話、動手推員警,都是被員警激的,「那髒話也是一個字、一個字罵,只是在發洩情緒,不是針對任何人」。案經基隆地方法院審理,認為員警執行酒駕查緝勤務,攔查張男並非無故刁難,但張男粗暴行為明顯針對員警查緝行為,又以各種手段、理由迴避員警酒測,妨害公務犯行明確,依法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基隆市張姓男子去年5月18日深夜酒駕,遇警方攔檢,竟出言辱罵員警、並出手打員警手臂,基隆地方法院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記者賴郁薇/攝影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