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照顧嬰兒經驗的許姓女護士到新竹縣某托嬰中心應徵保母工作,
,上班第一天被園長要求照顧未滿3個月男嬰,
,許女將男嬰放在餐搖床趴睡,
,男嬰臉部朝下,
,呼吸困難致死。最高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
,將許女判刑1年,全案定讞。,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