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實習法只有兩種類型 建築藝術科系呼籲給彈性

教育部上周公布「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

台中 CIS 設計公司

,將校外實習分為一般型及工作型,

男士飄眉

,後者工作條件不得低於勞基法。此法保障學生實習權益,

專業髮際線

,但學生實習樣態多元,

台中 包裝設計公司

,建築、藝術表演科系實習型態迥異一般技職學校,

台中 平面設計

,學者呼籲教育部讓法案更有彈性。根據此一草案規定,

台中改眉色

,若為一般型校外實習,

網路行銷公司推薦

,實習生不納入勞基法、也不必保勞保、就業保險和提撥勞工退休金,

手機版網站

,但學生每天實習時數不得超過八小時,且不得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進行。銘傳大學建築系教授褚瑞基指出,一般建築系學生,大三、大四必須到建築事務所實習九到十一周、納入學分。建築事務所熬夜趕設計圖是業界常態,學生若依規定不能熬夜實習,如何學到東西?北藝大前校長楊其文也說,表演系學生到劇團實習,劇團都是夜間演出,半夜裝台(舞台)、拆台很常見,如何讓實習生十點準時「下課」?若將此一實習轉成工作型實習,學生實習時間放寬了,又面臨另一問題。褚瑞基表示,建築系學生到事務所實習,一開始什麼都不懂、無法被視為有貢獻的「員工」。他曾口頭調查事務所,六成以上表示,若要幫新手實習生保勞保、就業保險和提撥勞工退休金,負擔太大,寧可不收實習生。教育部技職司司長楊玉惠表示,校外實習要選「一般型」或「工作型」,由各系所老師、學生和實習機構取得共識、自行決定。至於實習時間可依實務學習需求考量,經報學校主管機關同意後辦理,不受每日實習時間之限制。但交大建築所助理教授何震寰指出,建築的工作型態一向是「在工作中學習」,很難分清是工作還是學習。他舉例,學生去建築事務所實習,前三個月是新手算學習、應選「一般型」;但後三個月上手了對事務所「有貢獻」,就該變成「工作型」。過去建築事務所會根據實習生的貢獻度決定是否給予薪水,有彈性、運作順暢,此一校外實習法草案卻用法規綁死彈性,讓學校和事務所不知如何選擇。何震寰指出,此法旨在保障實習生權益,立意良善,但應正視職業的不同,給予更多彈性。他建議,是否能在一般型和工作型之外,有第三種型態選擇?或是讓某些職業排除於此法之外,如為建築設計、藝術表演等文創科系量身打造不一樣的實習法,或給予這些職業自主管理的空間。,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SEO達人
關鍵字優化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虛擬主機租賃
關鍵字廣告
行銷達人
自然排序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專營FB粉絲團
台中網頁設計
網路代銷
粉絲團經營
便宜網站
網站優化
關鍵字達人
網路行銷
台中關鍵字優化
台中行銷達人
網路代銷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