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
,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的住宅用地,
,地價稅可按特別稅率0.2%計徵。 因此財政部指出,
,原設籍人因出境,
,戶籍經戶政機關逕為辦理遷出登記,或入境後未辦理遷入戶籍登記,且其房屋無配偶、直系親屬設籍時,戶籍雖非自行遷出,仍不符自用住宅用地規定,應自戶籍遷出日次年起,改按一般稅率1%至5.5%累進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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