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冠大樓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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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走115條人命。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台南維冠金龍大樓三年前因南台大地震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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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一一五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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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林明輝等五人被認定偷工減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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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各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滿」五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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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放棄上訴已入監服刑;其餘建築師等四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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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昨天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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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定讞。判決指出,建設公司一九九二年興建九棟大樓,但為省成本,擅自減少梁柱配置的鋼筋數量,將大梁改成小梁,取消隔戶牆,縮減柱斷面的尺寸等疏失,導致大樓耐震力不足,二○一六年二月六日凌晨近四時,發生芮氏規模六點六地震,維冠大樓瞬間倒塌,造成一一五人死亡,一○四人輕重傷。 維冠建設負責人林明輝、維冠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建築師鄭進貴、張魁寶及結構技師鄭東旭五人,均被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判最重刑度五年。林放棄上訴,二審定讞,已入監服刑,其餘四人均上訴三審。張魁寶主張已超過追訴時效;鄭進貴認為未曾參與大樓設計和討論,並沒有過失;洪仙汗則主張他只是依林明輝指示,完成「非結構性」電腦繪圖工作,否認有過失,也和大樓倒塌沒有因果關係。鄭東旭則認為大樓後續變更設計和施工,才是導致倒塌的主要原因,和結構設計沒有關係。民事部分累計求償約八十七億餘元,一審尚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