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姓無照整脊師替13歲女童推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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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機親吻、舔吻女童、要求女童叫他「老公」。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 蘇姓無照整脊師替13歲女童推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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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機親吻、舔吻女童、要求女童叫他「老公」被訴。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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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遞狀稱「她如果不喜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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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辦法吻得下去嗎?」,
法院更生
,台北地院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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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製造女童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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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3個違反醫師法、6個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罪,判蘇有期徒刑3年2月。可上訴。蘇在台南市東山地區從事民俗療法傳統整復推拿工作,2016、2017年每月從台南北上台北幾天, 為患者整復推拿;檢方指控,13歲女童接受蘇整復推拿,蘇3次以手指插入女童肛門每回約3、4次,時間約1至2小時,以此方式幫女童矯治脊椎、尾椎。 檢察官並指控,蘇有6次藉整脊的機會對女童性侵,包括親吻她的嘴巴、手摸她的胸部與下體,也以嘴巴舔女童的胸部、大腿內側,女童母親察覺,報警偵辦。法院審理,蘇承認違反醫師法、猥褻罪,否認知道女童年紀小。蘇稱,女童身高170 ,以為她國三,案發後才知道她不滿14歲;女童告訴法官,有穿過有繡校名的制服去整脊;女童母親說,曾在飯局上和蘇談過女兒讀國一。法官認為,蘇在審理之初,並未否認對於女童年齡的認知,蘇於主觀預見女童極可能未滿14歲,卻猥褻她,屬不確定故意犯罪。判決說,蘇從事整脊數十年,未取得醫師資格卻從事侵入性治療,行為不可取;猥褻罪部分,他利用女童年幼、對年長者有畏懼之心,藉機脫衣後對女童胸部、下體親吻撫摸,要求女童以「老公」相稱,以教導「愛撫」的詞意猥褻女童,應從重量刑。判決說,蘇偵審中多次強調猥褻經過同意,甚至遞狀稱「這是她的初吻」、「她如果不喜歡我,她有辦法吻得下去嗎?」,暗指女童喜歡自己才獻上初吻,製造二度傷害,更於交互詰問時問女童「我對妳是否溫柔?」,毫不顧及女童身心,沒有懺悔的態度,依法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