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冠劣油案/味全求償上游商 獲判賠1.2億

黑心油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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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冠公司上游的地下油商遭味全求償3億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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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分院判賠1.2億餘元。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味全公司因三年前受強冠劣油風暴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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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商譽和產品損失為由,

著作權申請

,向強冠的上游供應商郭盈志及施姓員工等人求償三億元;高雄高分院認定郭、施確實提供劣質原料油,

商標權

,間接造成味全損失,

Foodpanda外送員

,昨天判兩人應連帶賠償一億兩千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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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上訴。判決表示,國內油品大廠強冠公司三年多前爆發使用劣質原料油製成「全統香豬油」等油品的風暴,味全因買到強冠油品也遭波及;強冠刑事官司一審期間,味全提出附帶民事求償,經屏東地方法院移往民事庭審理,去年十一月間因強冠無清算人執行職務、承受訴訟,合議庭裁定停止訴訟。高雄高分院審理強冠刑事官司期間,味全另提附帶民事求償,向強冠品管部黃姓經理、吳姓課長和上游供應商郭盈志及施姓員工,以產品損失四千四百多萬元和商譽受損為由求償三億元。經移至民事庭審理,合議庭認為,強冠的黃、吳未參與強冠的製油及銷售,判決免賠。強冠公司二○一四年二月至八月向郭盈志採購九次劣質原料油,經下游公司轉售給味全,造成肉鬆、肉醬等問題產品下架、退貨,郭盈志等人幫助強冠生產劣油,問接造成味全損失。合議庭認定,味全商譽損失為七千六百萬多元,加上產品損失,判決郭和施姓員工應連帶賠償一億兩千一百卅六萬多元。強冠董事長葉文祥、副總經理戴啟川被控詐欺及食安法案,分別判刑廿二年、十八年定讞,郭、施二審更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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