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一所國小林姓女老師在學校保健室集乳疑似被男學生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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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姊妹淘3名女老師獲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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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不當處罰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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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站和寫悔過書2個多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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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不讓學生喝水、吃飯上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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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昨天維持原判刑,其中,王老師宣告緩刑2年。
苗栗地院一審依強制罪判王姓女老師拘役59日,可易科罰金,張姓女老師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林姓女老師則被判無罪。
檢察官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昨天維持原刑度,因王姓老師已和家長和解,並賠15萬元,宣告緩刑2年,張姓老師沒向家長道歉,也否認犯行,法官未宣告緩刑,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