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了!兩孩未滿3歲 父母可同請育嬰假

勞動部發布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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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讓只要同時撫育兩名三歲以下子女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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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可同時申請育嬰假。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勞動部去年放寬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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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只要扶養兩名以上未滿三歲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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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可同時請領育嬰留停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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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育嬰假規定卻未同步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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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允許撫育「雙(多)胞胎」者可同時申請育嬰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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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致有勞工父母請假遭拒,連帶領不到育嬰留停津貼,引發民怨,勞動部昨已發布函釋進一步放寬,讓只要撫育兩名以上未滿三歲子女的父母,都可同時請育嬰假。依規定,勞工育嬰假規定在性別工作平等法,但育嬰津貼規定在就業保險法。原本依就保法規定,父母同為被保險人,不能同時請領育嬰留停津貼,須分開在不同時段領,但考量只有單方照顧兩名未滿三歲的子女,恐應付不過來,勞動部去年八月以函釋放寬,父母同時間能分別以不同子女名義,申請育嬰留停津貼。據統計,去年育嬰津貼受惠人數八萬一三三三人。 然而,父母同時申請育嬰假的規定,卻未與同時申請育嬰津貼的規定同步放寬。依據性平法,限定唯有撫育雙(多)胞胎、有親自照顧需求的勞工,才可依「正當理由」向公司請育嬰假,換言之,若養育兩名以上未滿三歲,小孩卻不是雙胞胎或多胞胎的父母,會被列為「不正當理由」,無法同時請育嬰假,導致後續津貼請領不到。不僅因請育嬰假卡關,導致津貼看得到、領不到,更因為銓敘部、教育部去年底進一步讓育嬰假、津貼規定請領條件一致,不限制撫育雙(多)胞胎的父母才能同時請育嬰假,引發不少勞工不滿,大嘆勞工、公教兩樣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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