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即將出任教育部長的吳茂昆。聯合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最近引發台灣內部熱議的兩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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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跟教育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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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台大準校長管中閔赴大陸講學案、一是教育部準部長吳茂昆。吳除了在大陸多所大學講學、發表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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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遭指控身兼中國科學院高能物理研究所顧問、中國高等科學技術中心顧問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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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種爭議不輸管案。針對管中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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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長潘文忠下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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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指管有20多項疑義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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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3月16日起,管陸續被揭露赴大陸大學兼職,包括擔任講座教授、博士生指導老師等。教育部「卡管」已經超過3個月,連潘文忠都因管案下台,此案還懸而未決。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範,公立大學教職教師不得到大陸大學兼職,但若是短期講座或講學,則是容許的學術交流。相關法令已有明確規定,但教育部的適任性(或違法疑慮)解釋,針對最近幾個案子看來,顯然是因人認定、快慢不同。根據教育部說法,內部部長葉俊榮在第一時間就對位說明曾到浙江大學進行27天的短期講學,據此認定他是合法的;管中閔被踢爆曾長期赴中國兼職,迄今都未對外澄清,因此教育部要開會討論管是否有違反規定,並因其涉及政務官任職或管制期間偷跑,遭檢調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調查。吳茂昆任教長的人事案昨天宣布,外界質疑指控如洪水漫漫,相關疑點尚未釐清,教育部次長蔡清華已對外表示,吳茂昆赴大陸講學不違法,行政院今天更是為吳茂昆強力背書,強調公職人員赴中國大陸短期講學並未違法,並指吳本人已否認曾任大陸官研機構顧問。但查詢網路,吳茂昆的名字仍高掛在大陸官研機構網站上。吳茂昆任東華大學校長、中研院所長,都是公職人員,教育部、行政院難道是只憑當事人說法,就認定吳茂昆未違法?對於外界提出的指證,用「應該沒有問題」一語帶過,反觀連月來用在管中閔身上的放大鏡,蔡政府究竟是嚴以律人,寬以待己?還是逢藍必反?現在反而打到自己? 赴陸講學的標準是什麼?蔡政府應該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