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李姓男子與吳姓男子因訴訟而有嫌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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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心生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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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年月間騎乘機車故意經過吳男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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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站在門口的吳男嗆聲「你出門小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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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心生畏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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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院依反恐嚇危害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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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拘役5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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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易科罰金5萬8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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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上訴。51歲李姓男子去年4月曾懷疑吳男開車尾隨,持安全帽對吳男車輛敲打毀損,李男被依違反毀損、誣告等罪嫌提起公訴,判處2月、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李男認為吳男對於案件陳述不實,心生不悅,去年6月7日下午騎乘機車前往吳男家,當時吳男站在門口準備倒垃圾,李男故意放慢車速靠近對他說「你出門小心點,我要讓你死」,便騎車離開,李男聽完覺得害怕,倒完垃圾進到屋內向弟弟提及此事,弟弟表示在屋內有聽到,但不知是誰說的,過沒幾分鐘,吳男又騎乘機車從對向經過李男家門口,吳男立即拿出手機錄影存證。李男辯稱,他當時是去北斗鎮訂蘆筍栽苗才會經過吳家,他經過時沒有停車,也沒有足夠時間說那些話。當天雖然沒有監視器畫面直接拍到吳家門口狀況,但法官認為警方提供證據李男當時車速確實放慢,審酌李男與洪男在興訟過程心生不滿,卻不以理性途徑解決,出言恐嚇吳男,造成吳男心生恐懼,處拘役58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李男出言對吳男嗆聲「你出門小心點,我要讓你死」,被依反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58日,可上訴。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