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府環保局昨天在縣議會臨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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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紛擾多年的林內焚化廠仲裁案進展專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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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葉德惠卻不願提撤銷仲裁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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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縣議員陳河山、副議長林逢錦等人強烈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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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經議長蘇金煌裁示要求縣府應於本月底期限前提撤仲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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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化解火爆氣氛。
縣長蘇治芬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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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她支持提撤銷仲裁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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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仍要考量法律攻防,她尊重法律專家意見,但經綜合律師團意見有9成認為沒有勝算,加上歷經三審訴訟費高達8000多萬元並非縣庫所能負擔,將再與律師團研商是否提出撤仲之訴。
完工未啟用的林內焚化廠仲裁案,加計利息縣府應支付廠商達和公司共計近34億元賠償金,達和聲請法院強制拍賣縣府土地已取走15億餘元,陳河山等人於上次臨時會,要求縣府應趕在9月30日期限前提出撤銷仲裁之訴;但葉德惠昨天指出,律師團評估認為不構成撤仲理由,如提起訴訟遭法院駁回徒增費用支出。
陳河山抨擊說,達和當初送交仲裁協商的憑證都有問題,縣府應據理力爭等訴訟確定後再支付,何況依仲裁法規定,提出撤銷仲裁民事訴訟,只要提供2000萬元擔保金即可執行,將可省下1年1億4000多萬利息。
副議長林逢錦、議員陳俊龍、李明哲等人也先後表態支持提出撤銷仲裁之訴,由議會做出決議案要求縣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