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三民第一公有市場內去年7月驚傳凶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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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近八旬黃姓老翁疑似為欠債、祖產等問題與胞弟爆肢體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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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協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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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竟涉返家拿水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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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1小時又回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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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刀刺進弟弟左腹,造成大量出血,隔2個月仍宣告不治。一審認定黃翁一時氣憤犯案、恐受腦部退化影響,依殺人罪輕判8年,高雄高分院今改依傷害致死罪,判7年2月。可上訴。二審合議庭認為,黃姓老翁刺胞弟1刀,應僅想造成傷害,卻不幸造成死亡,沒有殺人犯意,考量他承認犯行,賠220萬元獲得胞弟妻小原諒,才由殺人罪改依傷害致死罪判刑。 判決指出,黃姓老翁(80歲)因祖產、債務糾紛,與小16歲的胞弟長期以來相處不睦,2017年7月1日上午又因債務償還糾紛,黃到三民第一公有市場內胞弟的饅頭攤位起口角,兩人甚至拉扯、大打出手,警方約11點17分獲報趕來協調,黃翁於是離開現場。不料黃姓老翁返家拿水果刀藏在身上,約中午12點多又到市場內,兩人再度起爭執,黃趁機拔刀刺入胞弟左上腹部,造成當場血流不止,胞弟因遭刺穿橫結腸、大量出血,同年9月3日引發多重器官衰竭不治死亡。黃姓老翁當場帶凶刀逃離現場後,在中華路與建國路口遭警方逮捕。不過他審理時辯稱,因弟弟掐著他的脖子,掐到受不了,才拿水果刀出手刺人。一審勘驗監視錄影器發現,黃翁當時持刀刺進胞弟腹部後,持續以握住刀,不斷推著胞弟往右或前、後方移動,並碰撞攤位,在場目擊的弟媳也稱聽到他說好幾次「給他死(台語)」,認定黃翁有殺人犯意。一審合議庭考量,黃姓老翁因一時情緒不滿犯案,也無法排除黃因年腦腦部退化、認知功能減弱的影響,並獲胞弟家屬諒解,減輕判8年徒刑。二審合議庭採信黃的說詞,認為他並非蓄意殺人,只是想傷害胞弟,也無法預知會殺死至親,改依傷害致死罪判7年2月。年近八旬的黃姓老翁前年涉嫌在三民第一公有市場內,持水果刀刺胞弟(中)腹部,急救2個月後仍不治。記者林伯驊/翻攝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