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3顆柚打傷人 換5年牢飯

男子黃正和偷走三顆柚子,

美甲

,被陳姓園主發現後大喊「有強盜」要報警,

留學

,黃為避免被逮,

掉髮問題

,以木棍毆傷對方。最高法院認為黃拿的木棍不是凶器,

噴墨機

,依準強盜罪將黃判刑五年二月,

印刷

,全案確定。
黃正和(四十七歲)去年八月十三日晚間九點半,

七期房地產

,騎腳踏車到新北市汐止區一處果園,

切削油

,見四下無人,

特殊銘版印刷

,偷走園內三顆柚子準備離去。陳姓園主(七十四歲)看到左手拿樹枝、右手拿柚子的黃,大聲質問抓柚子做什麼,並拉住黃的腳踏車以防落跑,同時取出手機要報警。
黃擔心被逮,拿手中的樹枝朝陳的頭部狂毆,陳不斷以雙手阻擋,一邊大喊「抓人啊」、「有強盜」。在三樓看電視的孫子聽到叫喊,將頭探出窗外看到阿公被打到流血,立即和鄰居衝去圍堵黃,將黃扭送警局。
法院一審認為,黃正值青壯年卻不思正當途徑獲取財物,為避免被逮還以攜帶凶器攻擊人,依加重準強盜罪將他判刑七年二月。
黃不服判決,他認為只是偷三顆柚子,值不了多少錢,且園主已經原諒他,法院判得太重了,他上訴請求減輕其刑。
法院二審和最高法院都認為,黃沒有足以引起同情的特殊原因,沒有減刑的餘地,但他用來攻擊的木棍,觀看外型確實是長形樹枝、黃就地取材,不算攜帶凶器,不構成加重準強盜罪,改依準強盜罪判他五年二月徒刑。,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關鍵字廣告
關鍵字優化
社群行銷達人
網路代銷
SEO達人
網路行銷
關鍵字如何操作
FB粉絲團經營
關鍵字達人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排名優化
漸進式排名
系統建置
行銷達人
客製化網頁
專業社群行銷
排名系統
網頁設計
自然排序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