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林姓女子與已婚同事徐姓男子婚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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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妻告林女妨害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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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理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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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向法官坦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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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後不久「道德感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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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與徐男分手,但仍遭徐男糾纏,但法官發現林女與徐男婚外情發展一年多的,林女傳「刺刺」、「你鬍子長出來」、「但我喜歡」等對話紀錄,判林女相姦罪,應執行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判決指出,林女向法官請求宣告緩刑,她因提出分手,受徐男的恐嚇及施暴遭受身心打擊,患有創傷後壓力症等情形的醫院精神科鑑定報告單。 判決指出,林女到庭自陳,犯後不久就認為「道德感作祟」要與徐男分手,但仍遭徐男糾纏。法官發現,林女與徐男的對話紀錄,林女在婚外情1年多時,林女仍傳訊息給徐男「你鬍子長出來」、「刺刺」、「但我喜歡」、「像貓舌」,「我們交纏拉扯…」等文字內容,對於林女所稱「道德感作祟」尚難認定。法官考量,徐妻到庭表示迄今沒有接到林女道歉,也不同意給林女緩刑。法官判林女相姦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