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已婚陳姓男子與楊姓女同事發生婚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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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還生下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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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妻常在先生手機看到1個未接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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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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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妻用公司手機撥打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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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知道楊女是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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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妻怒告先生與楊女妨害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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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依相姦罪處楊女徒刑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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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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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不服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判決指出,陳姓男子與妻子小麗(化名)2008年11月結婚,陳與楊女曾經是公司同事,2012年1月兩人在台南市某地通姦,同年10月產下1子。陳男與小麗2013年8月辦理離婚,直到2017年3月,小麗才發現陳男認領私生子,向台南地檢署提告兩人涉妨害家庭,陳男被依通姦罪判刑4個月確定。 小麗說,常在先生手機看到1個未接來電,覺得不尋常,她利用公司值班用手機撥打這未接來電詢問楊女,楊女還說是陳男的女朋友,她頓時傻眼說:「我是她的老婆。」楊女聽到小麗這番話,情緒激動的說:「怎麼可能,我不知道他結婚了」,小麗一一告知楊女她結婚時間及與陳男度蜜月地點。陳男供稱,妻子打電話給楊女抓到他外遇情,有跟楊女分手一段時間,幾個月後又在一起,印象是結婚後幾個月就被妻子抓包外遇。法官調查認為,根據楊女2011 年4 月手寫筆記本內容,當時楊女已知陳男與小麗是夫妻,陳男與楊女間之Gmail 通訊內容,相約偷偷到網咖見面,認定楊女與陳男通姦時即知悉陳有家室的人,楊女所辯不足以採信,所犯相姦罪行可以認定。小麗並因此罹患思覺失調症,認為一審認事用法適當,駁回楊女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台南市已婚陳姓男子與楊姓女同事發生婚外情,陳妻怒告先生與楊女妨害家庭,一審依相姦罪處楊女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楊不服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圖為台南高分院外觀。圖/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