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少女陪酒賣身 4人起訴

楊男與何姓女友成立傳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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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張姓少年擔任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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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多名14、15歲少女至KTV坐檯陪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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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男客撫摸胸部及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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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伕還載未成年少女到汽車旅館與男客「嘿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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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檢署昨依違反人口販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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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楊男等4人起訴。起訴書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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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男(27歲)與何女(28歲)是男女朋友,兩人成立傳播公司,利用16歲張姓少年與家人關係疏離,提供免費食宿,由張姓少年擔任經紀人應徵小姐,共有6、7名未成年少女應徵。張姓少年或「車伕」去年起載未成年少女去聲色場所坐檯陪酒,男客每節1小時須支付店家1300元,傳播公司收取800元,再與小姐拆帳,小姐分600元,其餘200元歸公司。其中還有16歲未成年少女,由車伕林男載到各汽車旅館性交易,從中抽頭牟利,今年2月檢警前往傳播公司搜索,查扣手機及帳冊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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