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農曆春節六天連續假期及酒類進口業者需求,
,財政部已協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配合在農曆年前,
,完成尚在檢驗中的進口酒品查驗,
,以利業者於假期前順利辦理通關。 財政部表示,
,酒類進口業者若須在春節期間向海關投遞報單申請進口酒品,
,有關衛生查驗部分,
,應充分利用進口酒類查驗預報機制,
,事先向國庫署提出申請;除特殊案件外,國庫署將在1月29日(星期三)當日審理完畢。,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