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路燈工程弊案搜索10處 1收押2交保

花蓮檢調偵辦LED路燈小型公共工程弊案,泡菜料理,前晚聲押縣議員潘富民等3人,喜餅推薦,被法院飭回、交保;檢調昨天一早擴大約談縣議員陳修福、陳長明等5人、搜索花蓮南區4鄉鎮公所等10處地點,網站優化,晚間,購物網站租用,陳長明以10萬元交保,虛擬主機租賃,陳修福收押禁見,粉絲團經營,玉里鎮公所行政室主任謝炳權被檢方聲押。
潘富民聲押未准 檢提抗告
檢調調查,SEO達人,潘富民涉嫌利用縣議員小型工程款建議權,透過卓溪鄉公所向晶亮公司採購LED路燈,收取回扣,不法獲利超過百萬元,前晚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向法院聲請將潘富民與鄉公所課長胡金明、沈肇祥羈押禁見。
法院審理,認為小型工程款並非全在縣議員管轄權內,昨天凌晨4時許將潘富民、胡金明飭回,沈肇祥以1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立即向花蓮高分院提出抗告;主任檢察官許建榮指出,議員利用小型工程款收取回扣,已違背職務,承辦檢察官已準備最高法院判決有罪的判例,提出抗告。
天亮後,檢調擴大偵查行動,主任檢察官王正皓調度檢察官林逸群、蔡佰達、陳子維、吳宗穎等指揮調查局北機組、東機組及花蓮調查站,同步至玉里、卓溪、富里、萬榮等4鄉鎮公所及廠商等共10處地點搜索,並約談縣議員陳長明、議員陳修福、廠商蔡宗哲、玉里鎮公所行政室主任謝炳權、富里鄉代會前副主席林宗正到案。
檢調偵查時,陳長明坦承收受回扣,當庭繳回部分不法所得60多萬元,而廠商蔡宗哲則坦白交代涉案情形;兩人坦承涉案,檢方諭令各以10萬元交保。
玉里鎮公所行政室主任謝炳權堅決否認不法,被檢方聲押。
富里鄉代會前副主席林宗正涉案較輕微,被檢方飭回。檢調不排除還有其他人員涉案,將繼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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