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起張顯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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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像堆積木。從「家庭因素」、再堆上「工作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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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迴路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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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堆上「洩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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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碼推高成「共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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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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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以「外患罪」成了一幢顫顫巍巍的危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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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為基礎不夠厚實,恐怕碰它一下,立馬瓦解。
堆積木不似蓋房子,它不打樁固基,張案亦是如此,從各式跡象,證據好像不怎麼充分,高檢署把案子打回票,認為證據力有限,要求補強,印證了此案先天體質不良的缺陷。
顯然檢舉的內容沒有一刀畢命的能力,不是那種一翻兩瞪眼的鎖喉功,一捏就死。張顯耀大搖大擺,在電視上嗆,在報紙申訴,在記者會控告,顯得有恃無恐,似乎也自認所涉的情節,並未到達「諜」的地步。
也就是說,當政府各單位不斷堆高案件的等級與高度時,恰好給了張顯耀一根細針,就只消往這堆積木的腰部一戳,這幢危樓就轟隆一聲,倒成瓦礫。那麼,就算他當真犯了過錯,可以課一定的罪名,卻因原始控訴太沉重,反而變一個被冤枉、栽贓的悲劇英雄。
如今的發展很像就是這個走法,陸委會說法,本案還停留在洩密案層次,但到了調查局,已成了共諜案,必須用外患罪去查辦,但兩者間卻存有很大的落差;洩密與共諜,畢竟不能等同論之。最後會不會因為共諜外患罪不成立,洩密罪也就一筆勾銷?
無論如何,張顯耀已在黃河裡,洗不乾淨他的清白,而政府也蒙受了主導鬥爭、白色恐怖的指控,最重要的是,兩岸關係在這次攪得又渾又濁的混水裡,受了重傷,且回過頭來阻斷了國家經濟的遠景。這個案子沒有贏家,全民都付上了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