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賣AMC 立委要求先估價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周一通過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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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若債務人拿不動產抵押向銀行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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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後來變成不良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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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若將此筆不動產轉賣給資產管理公司(A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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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估算擔保品市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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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依市價處理。立委並要求金管會須在兩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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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提案內容納入現行法規。
提案的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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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很多企業及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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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以「不動產」做擔保,向銀行借錢,後來若無法還錢,銀行會將這些不動產轉做不良債權,並有可能將債權賣給資產管理公司。
近年不動產價格變動大,賴士葆說,這些不動產雖是不良債權,但也應該在轉賣前,先估算其市場價值,以確保是以合理市價轉賣,但目前不動產成為不良債權後,出售價格「都是銀行說了算」。
賴士葆說,他就接過民眾申訴,有醫生拿土地抵押跟銀行借2000萬元,後來無法還錢,該筆土地變成不良債權;但該名醫生隨後湊到2千萬元想清償,銀行卻說那塊土地已從2000萬漲到5000萬元,不讓債務人買回。
賴士葆說,目前資產管理公司取得債權的平均成本,為原先債權的20%,有些債務人就用「惡性倒債」手法;例如用房地產向銀行借1000萬元,之後找資產管理公司當「人頭」,用市價1000萬的2成、即200萬元買回土地,倒賺800萬元,跟資產管理公司對分利益。
賴士葆說,若在不動產轉賣前,先估算這些擔保品的市價,可防堵目前這種亂象及債權被「賤價」轉售,也會讓債權及債務的移轉,更為公平透明。
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表示,為降低金融業出售不良債權給資產管理公司可能衍生的爭議,金管會在3月已重新修改「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應注意事項」規定;要求金融業「原則自行催理、特例才允許出售」,例如金融機構逾放比超過3%、才須出售,但目前銀行逾放比平均僅0.4%,幾乎沒有一家銀行可再將金融債權委外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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