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議題吵得沸沸揚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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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多人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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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任立委也有一筆名為「年終慰問金」的卸任禮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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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年可領三千元。以明年度共五百五十位卸任立委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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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一年須支付一百六十五萬。隨著每屆卸任立委人數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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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也逐年增長。
目前已有綠營立委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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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共體時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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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此筆預算;前立委劉文雄、雷倩、朱俊曉都回說「若立法院決議該刪就刪,影響不大」。
立法院上周審查明年度立法院預算,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提案,建議刪除卸職委員年終慰問金、退休職員年終慰問金、退休職工三節慰問金、濟助金等預算,意外讓這筆看似微薄、累積起來卻為數可觀的經費曝光。此提案因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問題未解,被保留一併處理。
據了解,未擔任公職的卸任立委,每年農曆新年前都會收到一筆三千元的郵政禮券,可至郵局換現金。立法院人事處根據卸任立委所留地址寄送禮券,若未送達被退回則繳還國庫。
有卸任立委說,由於立委卸任後沒有「退職金」,或像卸任總統副總統可按月領取「禮遇金」,因此這筆錢雖名為「年終慰問金」,但不像退休軍公教人員是以一點五個月計算,而是類似「春節紅包」或「生日禮券」。一年三千元只是聊表心意,是卸任立委少數的「禮遇」。
此事也讓立委卸任後的照顧制度再度浮上檯面。雷倩說,過去曾有立委討論制訂「退職禮遇條例」,但因被批「自肥」就緊急喊卡。她認為,以台灣目前的氛圍,根本沒討論空間。
劉文雄說,如果編列這筆「年終慰問金」會妨礙國家整體改革,「不拿也無所謂」。
根據「立法院退卸職委員禮遇辦法」,立院可聘卸任立委為「無給職榮譽最高顧問」,卸任立委可憑最高顧問證進出立法院,使用立院醫療設備、國會圖書館、餐廳等福利設施。美、德、日等國會議員都有退職金設計,但對退職條件較嚴苛、退職金額度也不高,而且大多要求國會議員需「專職」,不得「兼營」其他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