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1名林姓男子前年7月被懷孕的謝姓女友拿著疑似DNA報告書的證明文件逼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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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26萬8千元和金飾迎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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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隔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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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拋下丈夫和5個月大的嬰兒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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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再驗DNA發現小孩非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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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院判准離婚、親子關係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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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女還必須賠30萬元。
林男是1名裝潢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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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長串符號的DNA報告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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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去年3月由醫院鑑定、解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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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知道孩子非親生。他主張,謝女明知不是他的小孩,仍故意隱瞞並說「小孩是你的,如果不結婚,就墮胎拿掉小孩。」是用詐術騙人迎娶,因此訴請離婚、親子關係不存在,並要求謝女賠償婚宴及小孩保母的花費。
謝女則反駁,自己是和前男友分手後才與林男交往,2人相處時間不久,得知懷孕時也曾告訴他「孩子可能不是你的」,但他表示不介意,婚前還陪同到婦產科檢查。2人婚後經濟狀況不穩,生活時常靠娘家接濟,因為林男不願意尋找穩定工作,才迫使她得離家外出討生活。
謝女也說,她之前在調解時就已同意離婚,是林男突然不願意和解離婚。
法院認為,雙方婚姻的互信基礎已遭破壞,被告過失明顯大過原告,林男訴請離婚,於法並無不合,因此准離。,